我们的团队

我们,是集锐意进取的思考者及勤勉务实的专业人于一体的法律团队。在元合,我们相信团队的众志成城是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服务的保障,那是每一位共同前行的人,无论是律师助理、辅助人员还是律师,所有的群体智慧和付出的结晶。我们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个体化的关怀和服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无论规模不计巨细。

体量逐之以大不是我们的诉求。秉承这个理念使我们得以胜任针对不同规模客户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律师服务,以及对于业态变化迅速应对的能力。这通常是大规模律师事务所难以具备的优势。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分投给每个客户,我们在商法、企业成立和组织、合同法资产规划和房地产交易等领域拥有细分而精准的执业经验,所有这些最终都构成了客户无可估量的价值和现实贮备。

注册地遍布于纽约州、华盛顿特区、加里弗尼亚州、新泽西州、得克萨斯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合的律师具有国内及国际性执业资质,同时是多个顶流专业协会成员。元合的卓越在于我们慎重于为客户提供的每一项法律服务,以符合且超越客户期待为自我期许。在此的每一位同仁都愿致力于提供卓越的品质和一流的服务,并为不负所托而深感自豪。

王珺 ESQ.

创始人
中国业务,房地产,艺术娱乐法

王珺 ESQ.

创始人
中国业务,房地产,艺术娱乐法

邮箱地址: jwang@junwanglaw.com

王珺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在外商直接投资、美国房地产的投资、开发、银行融资及再融资,以及商业实体投资并购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多家中国境内知名企业及众多高净值个人投资者的首席律师及私人顾问,王律师每年均会深度参与大量美国房地产项目的交易设计、开发及融资事务,并长期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提供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申报税务注册文件、工作签证及绿卡的规划。在多年实践中,王律师与纽约主要的金融团体、亚裔商业社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并长期受邀出席中、美商业论坛及研讨会,担任会议嘉宾。王律师还曾受邀在北京大学、中国音乐学院等知名高校以客座讲师的身份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被聘请为赴美机构提供法律培训。

在创立元合律师事务所之前,王律师曾就职于纽约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该所的外商直接投资、国际法律合规和一般房地产法律业务。王律师还曾担任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的法官助理。

执业资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执业律师
马塞诸塞州执业律师

法庭资格
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执业律师
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学士
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无形资产法学硕士
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版权法司法学博士(J.S.D.)候选人
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经济与法高级专业证书
纽约帕森斯设计学院室内设计及建筑学专业证书

所属协会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纽约州律会计师协会会员
纽约市(曼哈顿行政区)律师协会会员

王楷宁 ESQ.

主管律师,合伙人
商业公司法,移民,信托及遗产规划

王楷宁 ESQ.

主管律师,合伙人
商业公司法,移民,信托及遗产规划

邮箱地址: kwang@junwanglaw.com

王楷宁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主管律师,负责常规法律事务。她对美国公司法和移民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拥有多年执业经验,能针对客户初创阶段的公司治理提供全面的法律意见,包括合规、销售、合作协议、及其他涉及公司业务运营的相关法律问题;同时,负责带领专业团队为上市前美国子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协同处理中国IPO相关事宜。王律师在商业移民,签证申请领域亦拥有丰富的经验,能为海外客户解决雇佣外籍员工的问题,确保相关签证事宜得到高效专业的处理。在财产规划、遗嘱、遗嘱认证及相关问题方面,王律师还可为既存的私人及企业客户提供辅助性的法律咨询。

在加入本所前,王律师曾在威切斯特郡法院遗嘱法庭,以及佩斯移民法律中心(IJC)实习。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长期会员,并被汤森路透旗下LawInfo公司评为行业领军人物。

商业移民业务代表性案例:
• 代表一家2007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创新消费企业处理一系列移民业务。该企业2013年以7.25亿美元价格收购了曼哈顿市中心的一座地标性摩天大楼用作其美国总部。自2013年以来,王律师为该企业的母公司和相关子公司的全部高管人员提供移民事务评估和签证申请。具体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为该企业的首席代表、法律主管、人力资源主管、中高级财务成员申请获得移民和非移民签证,以及对新员工录用的移民和劳动法合规工作。
• 自2018年起,代表一家以家族基金为基础、以多种投资策略和全球网络著称的投资管理公司处理 L-1A、H-1B和O-1A 签证事务。该企业的全球资产管理规模总计约60亿美元。
• 自2016年起,代表一家总部位于开曼群岛的临床生物制药研究跨国公司提供独家移民法律服务。该公司的全资美国子公司已在纳斯达克上市。
• 自2018年起,代表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国领先高端写字楼开发商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案例包括为其需要加入美国子公司的一名核心员工准备并获得H-3签证。该企业在北京和上海持有并运营一系列地标性地产项目。

公司法业务代表性案例:
• 自2013年起,协助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高端传媒公司实现国际化转型。王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为该公司在特拉华州设立控股公司以接受天使投资,并协助将纽约公司重组为运营实体等。除协助公司完成天使融资外,王律师还就商业租赁、股权结构和商业移民等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 代表一家在中国拥有 800 多家门店的领先餐饮连锁经营企业独家处理其美国法律业务。自2018年起,在该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各个阶段,王律师就其美国业务的商业架构设计和美国全资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的组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目前,王律师仍在代表该企业处理高管和资深员工的移民事宜。
• 代表一家领先的互动娱乐公司处理其在中国上市前的半​​年度尽职调查并提供法律意见。王律师目前仍代表客户处理一系列商业移民事宜。
• 代表一家国际性传媒和投屏广告公司为其在纽约时代广场的户外广告显示屏租约提供合同修改和谈判服务。该项目的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万美元。
• 代表多家海外公司就其因新冠疫情引起的商用地产租约纠纷进行谈判。在该领域王律师处理的多项业务争议标的总额超过150万美元。

执业资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哥伦比亚特区执业律师
德克萨斯州执业律师
新泽西州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美国宾汉姆顿大学学士学位
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所属律师协会: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会员

赵笑竹 ESQ.

合伙人
艺术娱乐法,商业公司法,移民

赵笑竹 ESQ.

合伙人
艺术娱乐法,商业公司法,移民

邮箱地址: xzhao@junwanglaw.com

赵律师主管事务所美国杰出人才项目申请,以及泛娱乐法、艺术法服务中为艺术家个人(及其工作室)或泛娱乐业商业实体提供本地及相关跨境法律服务。赵律师同时为初创类企业提供基础常务法律咨询。

赵律师为不同领域的具有杰出才能的高净值个人客户提供定制法律服务。在泛娱乐法方向,赵律师执业领域主要包括泛娱乐商业实体架构设计、合规运行,及版权、商标等无形资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服务。赵律师同时为初创类(尤其泛娱乐和文化类)企业的人员派遣、本地雇佣和其他基础商务咨询提供法律支持。作为深耕创意产业及高净值个人客户服务领域多年的资深律师,赵律师长期受高等院校与中美合作伙伴邀请进行职业发展、海外身份管理、知识产权、初创企业类专项法律培训。

赵笑竹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加入元合前,赵律师曾在联合国纽约总部法律编纂司法律事务部和联合国日内瓦国际法委员会工作,也曾在一家知名纽约律师事务所工作。

在2020年及2021年路透社《超级律师》(Super Lawyers Magazine)评选中,赵律师均荣登“纽约大都市地区超级律师闪耀新星”榜单。

职业资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法庭资格:
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
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目前在纽约帕森斯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专业修读专业证书

所属律师协会: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袁钢 ESQ.

资深顾问
投资并购,公司法

袁钢 ESQ.

资深顾问
投资并购,公司法

袁钢先生是一名有丰富跨境业务经验的律师,曾经在全球排名前列的大型英美律所(Dewey & LeBoeuf LLP; Weil Gotshal & Manges LLP; Freshfields Bruckhause & Deringer LLP; and Miller, Canfield, Paddock and Stone)担任合伙人和资深律师,累计执业超过15年。工作经验涉及向客户提供有关合并收购、首次公开发行、私募交易及争议解决的法律咨询。他的主要业务领域是向中国客户进行海外投资交易及外国客户对华投资提供咨询。他的经验包括代表中国的各类企业进行各种海外投资、融资和收购,代表国内最大的几家能源公司(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集团、神华集团等)及其他行业的领先企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蓝星集团等)在世界各地的收购,代表国内行业领先的上市公司及大型民企的对外投资,特别是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和争议的解决提供支持。

袁钢先生也代表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收购,包括代表世界最大私募基金贝恩资本收购一家位于上海的重要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代表美国科氏集团对一家位于浙江的领先化工企业的收购,代表英国石油向中海油出售位于南中国海的石油资产,代表一家主要的信息技术和电信公司与上海最大的国有金融投资实体之一组建电信合资企业,袁钢先生还代表客户进行过众多私募交易。他还深入处理过多项保险交易。袁钢先生还与美国领先的家族办公室合作,为高净值人士提供法律服务。

袁先生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从美国爱荷华大学(University of Iowa)获得法律博士(JD)学位。

袁钢先生参与的主要项目有:

• 为中石油国际公司(中石油子公司)收购加拿大上市公司哈油公司提供服务,交易金额42亿美元,为当时金额最大的对外投资项目;
• 为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中海油的上市子公司)以27亿美元从南大西洋石油有限公司收购其在尼日利亚Akpo深海油田45%的权益项目提供服务,为当时中海油最大的成功海外收购项目;
• 为中石油国际公司收购哈萨克最大的私有石油公司(MMG)提供服务,交易金额23亿美元;及
• 为中国石油国际公司与印度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以4.84亿欧元合资收购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叙利亚的资产项目,为当时最早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联合对外投资项目。
袁钢先生近期的部分代表项目
• 代表一家中国私募基金对位于罗德岛州的国际学校的收购和投资;
• 代表投资人对位于纽约大都会区域的智能租车公司的收购;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美国分公司的重组;
• 代表一家位于新泽西州的医药行业的高科技公司接受中国投资人的优先股投资;
• 为数家美国公司在华的合资项目提供服务;
• 为一家新型的展会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为一家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在美成立合资企业提供服务;
• 代表中国一家领先的出版业上市公司对位于纽约曼哈顿中城物业的收购;
• 代表中国投资人在美设立私募基金;
• 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分行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甲醇制天然气项目的融资提供服务(交易金额2.6亿美元),包括尽职调查、贷款协议及附属协议的审阅及出具法律意见;
• 代表上市公司浙江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美国领先的一家试剂企业363收购;
• 代表上市公司武汉光谷对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硅片公司的收购;
• 代表上市公司浙江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一家领先的试剂企业的收购;
• 代表中国领先的专注于生物医药的基金--未名生物,对位于密歇根州的一家医药研发企业的收购;
• 代表国内知名火锅店“刘一手”在美国的投资业务;
• 为国内一家领先的基金收购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商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大型的民营企业在纽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服务,包括与美方的合资、尽职调查、交易文件的撰写和审阅等等;
• 代表国内领先的民营教育机构对位于美东的私立学校的收购;
• 代表一家国内领先的旅行服务公司在美投资;
• 代表国内某上市公司旗下基金对位于纽约上州的有机农场的收购;
• 代表数个国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纽约及附近新泽西州等地的商业房地产投资,包括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交易文件准备等等;以及
• 代表国内大型民营企业收购位于美国夏威夷州的商业广场。

付妍 ESQ.

合伙人
房地产

付妍 ESQ.

合伙人
房地产

邮箱地址: yfu@junwanglaw.com

付妍律师的专长为房地产交易类法律。近年来,付律师代表众多国内及国外高端个人投资者、借贷人、有限责任企业、非营利组织及宗教团体处理过各种案件。除涉及复合型商业建筑、住宅、共有公寓及合作公寓的常规交易外,付律师还处理过类型繁多的复杂短售、法拍屋和1031延缓缴纳收益税
项目。

付妍律师对于商业租赁、整体出售项目和一般公司法业务亦有丰富经验。

执业资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福坦莫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集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海商法)

所属律师协会: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PETER BREGER, ESQ.

顾问
娱乐法

PETER BREGER, ESQ.

顾问
娱乐法

Peter Breger是一名娱乐法律师,曾代表过戏剧和电影制作人以及投资人、商业剧院和非营利剧院、编剧、导演以及演员,从业超过二十五年。
同时,他身为提名的百老汇、外百老汇以及地方戏剧制作人,曾获托尼奖(Tony Award)提名。他的作品包括百老汇复排音乐剧《该死的美国佬 (Damn Yankees)》由杰克·奥布莱恩(Jack O’Brien)导演,毕比·诺维尔什 (Bebe Neuwirth) 领衔主演)、大卫·马梅 (David Mamet) 的作品《奥利安娜 (Oleanna)》、保罗·鲁德尼克 (Paul Rudnick) 的作品《杰弗里 (Jeffrey) 》以及贾斯汀·塞洛克斯 (Justin Theroux) 的纽约戏剧首秀《把爱藏起来 (Hide Your Love Away)》。

作为律师,Breger先生曾代理过的的戏剧作品有:《异想天开(The Fantasticks)》(全世界持续上演时间最长的音乐剧)、杰拉德·亚历山德里尼(Gerard Alessandrini) 的作品《外百老汇的反击 (Forbidden Broadway)》及《斯帕弥尔顿 (Spamilton)》(此作是对林·曼努尔·米兰达的作品《汉弥尓顿Hamilton》的戏仿,广受好评)、百老汇作品及巡演《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Breger律师曾任联合戏剧制作人,制作过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的作品《榆树下的欲望 (Desire Under the Elms)》(百老汇复排版,由布莱恩·丹内利(Brian Dennehy) 领衔主演)、大卫·马梅的作品《搞大电影 (Speed the Plow)》(伊丽莎白·莫斯 (Elisabeth Moss) 初登百老汇并领衔主演) 和特雷·帕克 (Trey Parker) 的作品《食人者!(Cannibal!)》的全球巡演。

Breger律师也代理了许多外百老汇剧院,包括新世界舞台剧院 (New World Stages)、45号剧院 (45 Bleecker)、圣卢克剧院 (St. Luke’s Theatre)、剧院中心 (the Theatre Center)、玩家剧院 (the Players Theatre) 和樱花巷剧院 (the Cherry Lane Theatre)。

Breger律师曾担任演员剧场 (Actors’ Playhouse) 的执行导演长达十二年。演员剧场成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纽约独立戏剧运动的黎明之际。Breger律师传承了剧场杰出的传统,给予刚刚开始优秀的职业生涯的艺术家们以大力支持。在演员剧场,诞生了哈维·费斯特恩 (Harvey Fierstein)的作品《火炬三部曲 (Torch Song Trilogy)》、约翰·赫伯特 (John Herbert) 的作品《财富和男人的目光 (Fortune and Men’s Eyes)》以及赛斯·路德斯基 (Seth Rudetsky) 的作品《赛斯狂想曲 (Rhapsody in Seth)》。

Breger律师是外百老汇联盟 (Off-Broadway Alliance (OBA)) 的创会理事及主席。外百老汇联盟是由剧院、制作人、总经理、公关、广告以及市场营销专业人员所组成的非营利机构,旨在支持和促进独立戏剧的发展。外百老汇联盟为戏剧界提供支持、指导、以及资源。联盟还同纽约市长办公室 (电影、戏剧及广播方向)(The City of New York Mayor’s Office of Film, Theatre & Broadcasting) 合作,首创了“外百老汇经济影响报告 (Off Broadway Economic Impact Report)”,记录了纽约外百老汇剧院超过五亿美元的年经济影响力。外百老汇联盟还举办年度外百老汇联盟奖 (Off Broadway Alliance Awards),鼓励在每一个纽约戏剧季有着出色表现的戏剧作品以及为重大杰出剧作家、导演、演员、制作人和戏剧公司设置的终身成就奖。

Breger律师从布鲁克林法学院获得法律博士学位,是美国纽约州的执业律师,并于1979年通过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考试。

刘智荣 ESQ.

合伙人
商业移民,商标,商业法

刘智荣 ESQ.

合伙人
商业移民,商标,商业法

邮箱地址: zliu@junwanglaw.com

刘律师是本所的资深律师,专注于公司和商业法、商业移民法和知识产权的执业。刘律师在商业移民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为跨国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就相关商业移民程序提供咨询。此外,刘律师还就商标和版权问题、商业租赁审查、初创公司组建和协议问题以及其他一般公司法律合规事宜方面为客户提供法律支持。加入本所之前,刘律师曾就职于一家著名的知识产权事务所,协助著名的跨国客户合作处理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

执业职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中国华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所属律师协会: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朱梦龙 ESQ.

律师
公司法,合并收购,海外身份管理

朱梦龙 ESQ.

律师
公司法,合并收购,海外身份管理

邮箱地址: menglongzhu@junwanglaw.com

朱律师的专长是公司法和合并收购。朱律师曾代表国内外众多大型公司处理合并收购、公司治理、尽职调查、合规、商业贷款、合资业务、争议解决等,能够为中美两国间跨境交易提供全面的法律意见。除此之外, 朱律师还对成长型企业创始人或高管的海外身份管理和美国优才计划提供法律协助。

在加入元合律师事务所之前,朱律师就职于一家知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分所。朱律师同时在中国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朱律师参与过的主要案件有:

1. 为某中国国有通信公司美国分公司进行合规风险评估和组建合规项目;
2. 为中国辽宁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交易金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对其美国子公司(主要消毒杀菌产品制造商)进行尽职调查及评估CFIUS和反垄断申报要求;
3. 为中国上海某上市公司收购美国某医疗企业之目的(交易金额约为3亿美元),对美国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CFIUS和反垄断申报;
4. 为中国浙江某科技公司美国多个州的分公司的尽职调查、税务问题、公司治理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5. 为曼哈顿金融区某四星级酒店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6. 为某中国国有银行纽约分行多次提供商业贷款、再融资法律服务;
7. 为某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8. 为中国福建某银行贷款担保之目的,对某纽约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9. 为中国山东某公司拟上市之目的,对其美国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10. 为纽约某教育机构重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11. 为纽约某制衣集团重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12. 为中国广东某中美合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3. 代表中方股东处理中国江西某中外合资科技企业股权纠纷;
14. 为多家中国上市公司出具上市合规法律意见书,包括远光软件、珠海港、合迪科技等。

职业资格:
纽约州执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波士顿大学银行与金融法学硕士
暨南大学法学学士

所属律师协会:
纽约州律师协会
纽约亚裔律师协会

邢科科

顾问
中国业务

邢科科

顾问
中国业务

执业领域:
邢科科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私募股权投资、泛娱乐、国际和涉外争议
解决。



邢科科律师在并购、重组及外商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曾为媒体、娱乐、电信、互联网、体育、新能源、矿业、医药、房地产等行业的知名企业及国内外著名投资基金提供服务,也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架构设计和融资顾问服务,邢律师是泛娱乐法律专家,长期为电影、音乐、游戏公司、直播平台及知名艺人提供法律服务。邢律师也曾代表客户在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处理大量复杂商事仲裁案件。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邢科科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此前,邢律师曾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邢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邢律师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东城区青联委员。

陈宇萱

顾问
中国业务

陈宇萱

顾问
中国业务

陈宇萱律师作为元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商业诉讼以及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这些经验使其得以在非诉讼知识产权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交易和许可以及尽职调查等。陈律师所处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等多方面。
在加入元合之前,陈律师曾于金杜律师事务所从事多年专利申请、尽职调查、专利无效等法律工作。
除了与电学领域相关的法律服务,陈律师还在机械和生物制药等领域为客户处理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事宜。鉴于其多年的跨领域执业经验,陈律师被聘为西南财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员,并定期受邀讲授知识产权法律课程。

陈宇萱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并先后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于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近期部分代表项目
• 代理德国Metro AG就其所涉专利侵权诉讼进行应诉以及就行政查处事宜提请专利无效程序
• 代理美国A.O.Smith公司就其在中国专利权被提请无效事宜进行答辩并对所衍生行政诉讼进行第三人参诉
• 代理台湾Dazhun公司就其所涉专利侵权诉讼进行应诉并提请专利无效程序
• 代理日本Ebisu公司就其技术研发许可进行谈判和合同撰写事宜,并代理其与Sanrio公司就Hello kitty形象和标识进行授权许可谈判和合同撰写
• 就GSR创投所参与的一系列关于电子商务、绿色能源技术、互联网以及汽车照明设施等投资项目所涉及的IP法律及监管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尽职调查报告,并就其中部分项目进行无形资产和市场产品匹配度评估
• 就韩国某些科技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技术转让和合规事宜为韩国工商会出具参考性法律意见书
• 代理韩国某视听设备生产厂商对SONY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处理与专利权无效行政程序相关的事宜
• 为中国某大型生物制药研究机构提供关于企业交易的全方位合规服务,并为其出具常规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意见
• 为Tencent计算机公司专利侵权案和相关行政程序事宜提供法律意见书
• 代理美国某车辆救援工具生产商与Tmall达成专利侵权纠纷和解
• 代理新加坡某儿童早教机构就其在中国境内的连锁加盟业务中的知识产权事宜进行谈判和合同撰写
• 代理日本某游戏研发公司处理其版权和外观设计权利纠纷并达成和解
• 就Royal Philips公司某技术商业板块的无形资产拆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评估报告
• 为某中国硅太阳能电池制造公司处理与技术秘密相关纠纷,进行保密信息盗用的电子证据的内部调查和获取
• 为某德国激光刻蚀机生产商与美国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投资和许可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和权利评估报告
• 为韩国Samsung公司就激光打印耗材交易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和和权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 为Nokia, Canon, Mitsubishi, Alcatel, IBM, Philips, 和Siemens等高科技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的各个阶段提供常规法律服务
• 为某些主要的IC公司和社交网络公司就构建知识产权壁垒和完善职务发明政策提供常规法律服务

孙磊

顾问
中国业务

孙磊

顾问
中国业务

邮箱地址: sunlei@yuanhepartners.com

孙磊律师,主要从事与游戏、体育、直播产业相关业务的知识产权布局、投融资、合规咨询、战略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服务中国数十家中大型网络游戏开发和发行公司。
孙律师现任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2019年前就职于北京市中级法院。

社会职务
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专家智库成员
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游戏专委会主任
上海游戏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利用专委会委员

个人著述
《网络游戏出海合规指南》(2019,知识产权出版社)
《电子游戏司法保护研究》(2018,知识产权出版社)
《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7,中国法制出版社第一版;2020年第二版)

罗婷

顾问
中国业务

罗婷

顾问
中国业务

执业领域:
罗婷女士的主要执业领域为:银行业务、债券资本市场交易、不良资产处置。
在加入元合律师事务所前,罗婷女士曾在中信银行总行董监事会办公室、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部等多个部门工作,长期专注于商业银行合规、银行资本补充及资本工具创新、结构化融资、债券发行。罗女士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领域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罗婷女士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罗女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法学硕士
学位。

刘贵增

顾问
中国业务,商标法

刘贵增

顾问
中国业务,商标法

咨询领域:
刘贵增先生的主要咨询领域为:商标、域名、反不正当竞争。

刘贵增先生是中国顶尖知识产权专家,在全球知识产权权威杂志World Trademark Review的评选中,在商标申请、商标战略以及商标维权和诉讼领域均位居列前。刘先生为全球五百强企业及众多奢侈品品牌提供品牌实施战略及商标全流程咨询服务。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刘贵增先生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此前,刘先生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任副处长,并在该所纽约代表处工作多年。刘先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后毕业于美国本杰明 N 卡多佐法学院,取得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

刘贵增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国际商标协会INTA Bulletin法律与实践亚太分会的联合主席,商务部保护与促进中华老字号专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撰写和发表过大量知识产权领域的文章和著作,并经常在国际会议中进行演讲。

李明涛

顾问
中国业务

李明涛

顾问
中国业务

执业领域:
李明涛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

李明涛律师专注于商标法律服务,曾处理大量商标代理事务和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件。李律师在商业秘密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也具有丰富的经验。李律师还曾参与《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中《商标与专利代理》分册、《知识产权战略与实务》等专业书籍的编著工作。

工作经历:
李明涛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李律师是法学
学士,曾在国内知名商标代理机构工作多年。

王亚西

顾问
中国业务

王亚西

顾问
中国业务

邮箱地址: wangyaxi@yuanhepartners.com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娱乐法、跨境争议解决

王亚西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在知识产权和跨境争议解决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加入元合之前,王亚西律师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

王亚西律师从事与影视传媒、游戏、直播、互联网、教育、泛娱乐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布局、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王律师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专利、反垄断及不正当竞争、域名、数据信息、隐私及名誉权、特许经营、技术合同纠纷等,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王律师还擅长处理复杂的跨境争议解决案件,她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各仲裁机构代理过数十件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其中包括适用英语为仲裁语言以及外国法为准据法的案件。

王亚西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国际商法的法学硕士学位,其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取得法律硕士(LLM)学位。

王亚西律师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MTI教育中心校外导师,定期受邀讲授知识产权实务课程。

代表项目经验
1. 代表国际音乐版权公司完成与国内主流音乐平台的音乐版权交易;
2. 代表中国互联网头部企业完成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涉及网络游戏的大型交易;
3. 代表国外上市公司进行与国内头部互联网平台的视频版权交易;
4. 协助境外投资机构对国内知名影视公司进行收购前的无形资产尽职调查;
5. 长期为国内知名艺人、经纪机构、艺术工作室提供涉及音乐发行、演出合约、经纪合约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6. 长期为译林出版社、凤凰出版公司等国内出版机构提供版权咨询服务。

代表诉讼案件
1. 代理“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及不正竞争案,成功赢得诉前禁令;
2. “北平无战事”剧本著作权纠纷及合同纠纷案,取得全面胜诉;
3. 代理《康定情歌》系列著作权纠纷案件,全部胜诉;
4. 代表泰国天丝公司处理“红牛”相关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5. 代理“稻香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南北“稻香村”系列诉讼引起广泛报道;
6. 代表意大利宝格丽公司赢得 “宝格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宝格丽”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7. 代表三一重工赢得“三一”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三一”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8. 在最高人民法院代表某香港上市公司赢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二审改判,为客户挽回损失三千万元;
9. 代表必应、搜狗等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处理一系列涉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其中搜狗公司与国际唱片公司之间的诉讼为最早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典型案例之一;
10. 代表某国内大型通信企业应诉商业秘密纠纷诉讼,并赢得全面胜诉,案涉金额超过一亿元;
11. 代表某国内锂电池上市公司提起专利宣告无效行政诉讼,赢得改判,有力维护了客户关键专利的有效性;
12. 协助某知名德国公司处理域名纠纷案件并成功完成域名转移。

王雄

顾问
中国业务

王雄

顾问
中国业务

邮箱地址: wangxiong@yuanhepartners.com

执业领域:
王雄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合规及治理、劳动法、涉外争议解决。

王雄律师在公司治理、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影视、制造业、不动产租赁、信息及数据、融资租赁等行业。王律师曾为众多外资公司提供中国劳动法建议,擅长处理规章制度优化、人才保留与激励、并购重组下的人员调整以及劳动争议。王律师也曾代表境外客户处理其在货物买卖、技术许可、股权转让、医疗服务、互联网推广等领域的商事争议。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王雄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加入元合前,王律师曾在一家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专门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王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文学学士和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后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商法硕士学位。

廉成赫

顾问
中国业务

廉成赫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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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lianchenghe@yuanhepartners.com

执业领域:
廉成赫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诉讼。

廉成赫律师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各级人民法院和多家仲裁机构处理过数量众多的知识产权诉讼和仲裁案件,处理过的纠纷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域名、技术合同等,代理的部分案件曾入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廉律师熟悉制造业、快消行业、文创产业,曾参与过数量众多的转让、许可、合作等形式的知识产权交易;也曾为大型企业、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等提供意见。

廉成赫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加入元合前,廉律师曾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日本北海道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郭辉

顾问
中国业务

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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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业务

执业领域:
郭辉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国内和涉外争议解决、公司合规。

郭辉律师曾在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代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领域涉及特许经营、房地产买卖、租赁、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劳动争议、借贷、婚姻家庭等。郭律师长期担任互联网初创企业、文化传媒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企业内部合规、日常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郭辉律师是元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本所法律顾问。郭律师于具有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冯谱

顾问
中国业务

冯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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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业务

执业领域:
冯谱先生的主要咨询领域为:专利、商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

冯谱先生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超过二十年的从业经历,曾代理过多件在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是业界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冯先生为企业的专利体系建设和专利战略规划提供意见,并在专利申请、复审、无效、行政诉讼、行政查处、侵权诉讼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尽职调查、许可和转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涉及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工程、通信、物理、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信息处理技术、医疗仪器、声学技术、地质勘探技术及采油技术等诸多领域。冯先生在商标业务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冯谱先生是元合律师事务所与本所顾问。此前,冯先生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就职多年,后作为合伙人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工作多年。冯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

朱文郁

顾问
中国业务

朱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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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zhuwenyu@yuanhepartners.com

执业领域
朱文郁先生的主要咨询领域为:境内外互娱产业战略、合规及投融资、区块链。

朱文郁先生拥有超过十年的包括电子游戏在内的互娱产业从业经验,长期就职于互联网、游戏上市公司,曾负责、参与多款知名游戏及相关互联网项目的策划、运营、合规与风控工作。朱先生专注于游戏的开发和运营流程,熟悉风控与合规要点,对游戏及其衍生品、周边产业的知识产权规划与保护、投资与授权拥有丰富的经验。朱先生也曾在影视、区块链公司工作,熟悉影视投资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块链的政策、产业布局和风险防范也有深入研究。朱先生也为知名直播及短视频等UG、PGC内容平台提供专项法律及政策咨询服务,部分项目在行业内均属首次。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
朱文郁先生是元合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朱先生是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游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加入元合


元合律师事务所现正推出本所首个全球培训生计划 Global Trainees Program (GTP)。本项目申请人需以优异成绩完成本国的法律本科学位,并取得美国法学院开设的法学硕士 LL.M.学位。此外,申请人还需有意于在 GTP 项目结束后全职就职于本所的中国办公室或纽约分所。 

请注意,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必须精通中文并在中国或美国获得工作许可

GTP为期24个月,其中选定的学员预计将在北京办公室工作12个月,并在纽约工作12个月。在纽约的培训期间,学员将接受美国商业移民法、商业和公司法方面的法律培训。学员将有机会参加本所的内部研讨会和专业会议,学习相关的法律实践并了解最新的法律监管趋势。学员同时有机会在各部门之间轮岗,学习客户甄别、发展以及关系维护所需的专业知识,参加法律咨询,并协助商业移民领域的案件。
学员还将学习如何有效地获取和更新政府机构(如国务院,国税局等)信息,并学习如何确保公司客户的海外业务及投资项目符合美国商业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在北京的培训期间,选定的学员将在不同的部门轮流接受法律培训,以获得在中国执业所需的第一手经验。在商业并购部门,培训生将接受交易结构设计和优化、法律尽职调查和交易文件起草方面的培训。在外商直接投资(FDI)部门,学员将学习如何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投资规划和结构设计,并协助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有意者请通过发送标题为“全球培训生计划 Global Trainees Program (GTP)”的电子邮件到 contact@junwanglaw.com 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 求职信Cover Letter;
  • 简历;
  • 申请人的M.以及法学院成绩单。
本职位带薪,要求两年的时间以全职投放。第一年的培训将在纽约办公室进行。

律师/Associate

本职位需申请人能够:评估公司员工获得美国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的可能性;与雇主协作准备提交USCIS和DOL的申诉和申请;起草和审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律师函、契约、抵押请求、住宅和商业合同以及租赁; 代表客户完成住宅和商业地产购买的案件交割; 分析案件的可能结果; 进行个人和企业法律裁定和规定的解读; 进行事实和法律问题研究;通过团队商议建立和核实法律程序的基础。

申请人资质要求

美国法学硕士学位 LL.M. 
该职位位于纽约州纽约市
请将简历发送至Jun Wang & Associates, P.C., contact@junwanglaw.com

法律实习生

本所正在招聘双语法律实习生(中文和英文)。作为本职位的日常工作一部分,申请人应能够进行法律研究、翻译和备忘录的准备工作。基于候选人的表现,本职位有可能转为全职律师职位。
目前,我们正在寻找近期的法学院毕业生来填补公司内部的几个职位。本所为法律专业毕业生或新律师提供绝佳的培训机会,以帮助符合资质的申请人获得具备竞争力的法律相关经验。所有选定的实习生都将受到律师的直接督导。
选定候选人在实习开始时只有通勤津贴,直到公司可以相应地评估候选人的法律分析技能、文书和研究技能并做相应调整。

申请人资质要求

美国法学硕士学位 LL.M.或博士学位J.D..
该职位位于纽约州纽约市

请将简历发送至 Jun Wang & Associates, P.C., contact@junwanglaw.com